bat·365(China)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媒体bat365

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bat365 > 正文

【中国妇女报】积极探索财税扶持 为“三孩政策”落地培育有利环境

发布时间:2021-08-10

·阅读提示·

7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公开了对《关于促进女性生育与就业良性互动、助力国家人口发展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答复,表示为“三孩政策”的落地提供不可或缺的财税保障。关于生育意愿的相关调查与研究表明,企业承担生育成本过重及由此而生的劳动力市场隐形性别歧视是制约女性生育意愿的重要原因。积极探索财税扶持政策,培育性别友好的社会环境,才能切实推动“三孩政策”的落地。

■ 刘明辉

7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公开了对《关于促进女性生育与就业良性互动、助力国家人口发展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014号)的答复,以积极态度和承诺,为“三孩政策”的落地提供不可或缺的财税保障。关于生育意愿的相关调查与研究表明,企业承担生育成本过重及由此而生的劳动力市场隐形性别歧视是制约女性生育意愿的重要原因。而财税扶持对于减轻企业生育负担、降低家庭生育成本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因此,积极探索财税扶持政策,培育性别友好的社会环境,才能切实推动“三孩政策”的落地。

“三孩政策”需培育性别友好的社会环境

中国自国务院于1971年下发《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开始正式推行计划生育政策,1982年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并写入宪法。2011年11月开始允许“双独”生二孩;2013年12月改为“单独两孩”;2015年10月出台“全面两孩”政策;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近10年来生育政策逐步放开的主要原因是生育率远低于预期。目前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1.3,已低于国际1.5“警戒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口红利开始消解。国家鼓励生育战略势在必行。

就此话题,笔者访谈了4家企业老板及其人力资源管理负责人,他们均认为对可能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女性雇用意愿较低,理由主要是企业为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工支付的替代成本过高。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经理直言:“生三胎家庭在原有赡养4个老人和2个孩子情况下,进一步增加了经济压力与精力付出,女性就业、升职受限太大了!”

而受访的一名在读研究生和两名30岁职员均坦言,当代年轻人对待生育更为谨慎,很多人在确保自己有能力养好、育好孩子前不会选择生育。女性的独立意识越来越强,不甘于做全职主妇,因而要兼顾多重角色和身份。“三孩政策”使得女性可能在工作中面临第三次生育期以及随之而来的更大职场压力。“人们最担心的是就业压力及孩子的教育问题。”她们认为,唯有“就业没有歧视,社会大环境没有教育攀比和焦虑”,才敢放心生育。

受访者的顾虑表明,革除潜在的性别偏见才能消除育龄女性的后顾之忧。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2条要求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消除任何个人、组织或企业对妇女的歧视”;第5条特别规定:“要求缔约国采取措施,改变男女的社会和文化行为模式,以消除基于性别而分尊卑观念或基于男女任务定型所产生的偏见、习俗和一切其他做法。”可见,引领平等的性别文化不仅是社会各界的责任,也是“三孩政策”落地的必要土壤。

“三孩政策”配套的财税保障探索

我国正在积极探索的财税保障政策,正是着眼减轻企业与家庭的生育负担,创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有力举措。国家税务总局的上述答复涉及关于给予雇佣女职工数量较多的企业一定的税收减免或者补贴等优惠政策的建议,承诺积极研究相关储备政策措施,合理减轻企业用工成本,以支持妇女建功立业。

上述答复还涉及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覆盖0-3岁幼儿家庭的建议,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将会同财政部积极研究完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托育费用个人所得税抵扣问题予以充分考虑。接受笔者访谈的女性期望允许每月个税免征额为:一胎1000元,二胎2000元,三胎3000元。

可喜的是,国家大政方针对上述答复已做出快速回应:7月20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已提出,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将是“三孩政策”落地不可或缺的财税保障。而税务部门的积极作为尚需更完善的配套措施。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降低生育、养育成本”的思路,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向继续探索:

一是改革生育保险制度。首先,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护理假、育儿假、产假(包括奖励假)的全部工资;支付产前检查的全部费用(取消限额);给企业支付顶替生育女性的部分替代成本。其次,改变“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筹集基金模式为财政兜底,以确保生育保险在生三孩也不降低生育待遇的前提下进一步发挥促进女性就业的作用。

二是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其中最紧迫的需求是改革异地医疗报销制度,其次是增加报销比例。因为照料婴幼儿的老人外地户籍者较多,无力承担父母自费医药费,也是年轻人不敢生育的原因之一。

三是增加专项财政补贴,允许生育女性实行弹性工时制。在做财政预算时,财政部可以考虑给生三孩女工所在单位稳岗就业财政补贴。接受笔者访谈的女性期望补贴额为:一胎1万元,二胎2万元,三胎3万元。

笔者访谈时发现,生育女性对弹性工时制存在迫切需求。在标准工时制下,出现了高管只休一个月产假便急于返岗的情况,之后不仅中断母乳喂养,还罹患了宫颈癌。实际上,在互联网时代,居家办公能够帮助哺乳期妇女兼顾工作和育儿,并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探索在发达国家已有先例,例如,日本于2015年8月出台了《女性活跃促进法》,包括3项支持女性兼顾双重职责的措施:一是财政补贴,对做得好的企业,政府一次性补贴几十万元。二是行政奖励,表彰优秀企业;政府在招标时优先考虑,增加其中标的机会。三是弹性工时制。有的公司为了达标争优,实行弹性工时制,让女性有选择空间。有的公司延长女性产假、鼓励男性也休产假;还有公司规定要减少开会次数,奖励按时回家的员工,甚至规定部分工作可居家完成。此做法值得参考借鉴。

(作者为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法学院教授)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