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字[2016]42号
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字[2016]35号)的要求,学校将于2016年9月至11月对各教学单位开展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 自评范围和重点
校内自评以查找问题、整改提高为主要目的,检查范围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附件1)所列相关内容。
检查核心是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重点检查各专业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及学校办学定位与目标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以下简称“四个度”)。
二、自评形式
自评采用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教学单位自查阶段(9月-11月中旬)
教学单位自查由院系评建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各教学单位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审核要点,结合上一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迎评促建工作方案,以 “四个度”为主线,全面梳理本单位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逐项开展自我检查,深入分析本单位教学基本状态,准确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炼教学改革亮点和特色,制定措施切实整改,推进本单位教学建设。自查主要针对2015-2016学年教学工作开展。主要任务:
1.全面梳理教学建设和改革(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实践教学等)情况,各级各类项目的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推进建设。2010年以来设立的新专业要从经费投入、教学条件、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2.全面梳理教学过程各环节基本规范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堂教学、开课及调停课、课程考核、教材选用、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教学环节基本规范的执行情况。
3.开展实践教学环节自查。主要包括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实验室开放情况、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的制度设计、落实及效果等。
4.开展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及质量监控自查。主要包括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质量标准建设情况,教学质量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和执行情况,教学运行过程管理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教学激励机制建设情况,课程教学测评、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等日常监控及运行情况,师生教学满意度调查,专业和课程评估开展情况等。完成本级教学管理文件的修/制定工作。
5.检查梳理教学档案建设与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最近一学年的课程档案、试卷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工作。课程试卷应特别关注考核方式、命题质量、成绩评定、试卷分析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应特别关注论文选题、过程指导、成果规范等环节。
6.完成本部门自评报告撰写及支撑材料准备。自评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2。
(二) 学校检查阶段(11月下旬)
学校检查由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统筹,评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各教学单位全面自查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组开展检查,检查形式包括教学单位自评汇报、专家审阅报告、查阅教学档案、实地考察等。具体安排如下:
1.专家组成及负责检查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统筹,促进教学单位之间的交流学习,学校专家组组长由项目建设组组长担任,副组长由院系评建工作组组长担任,专家组成员5-7人,由教学名师、知名教授、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行业专家、教学督导员、项目建设组成员等组成。各组成员及秘书名单(附件3)由组长根据专家组成原则自定,秘书由专家成员兼任。各组组长及负责检查的教学单位如下:
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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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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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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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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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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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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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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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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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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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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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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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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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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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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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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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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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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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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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应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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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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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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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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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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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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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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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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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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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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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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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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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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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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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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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胜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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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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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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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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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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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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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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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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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胜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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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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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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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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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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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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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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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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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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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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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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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评建工作办公室召开专家组会议,研讨自评检查工作。
2.检查程序及要求
①教学单位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自评工作开展情况(5分钟内);本科教学总体情况及教学改革亮点和特色(10分钟内);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不低于10分钟)。后两项汇报内容按审核评估范围中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和自选特色7个项目展开,要体现事实和数据。汇报要求使用PPT,时间不超过30分钟。教学单位参会人员包括本单位全体教师和部分学生代表等。
②专家提问。
③抽查档案。专家抽查最近一学年课程试卷、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教学档案。抽查至少6门课程的试卷,至少6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④实地考查。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实验室或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等。
⑤专家反馈。专家组召开内部会议,形成检查评估意见,再召开意见反馈会,向被评单位反馈专家意见。
3.日程安排
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校级检查时间及会议室安排由各专家组组长确定。
三、材料提交要求
1. 院系评建工作组提交材料
①院系评建工作组由组长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确定的原则组建,名单(附件4)经组长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9月30日前交评建工作办公室。
②院系评建工作组负责本组迎评促建工作方案制定,9月30日前交评建工作办公室。
③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表格及支撑材料。按照《自评报告撰写要求》总结部门本科教学情况,认真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正文、支撑材料目录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相关表格(附件5)需经院系评建工作组组长审定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于11月15日前交评建工作办公室。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电子版发送至zhijianchu@cwu.edu.cn。
2.学校自评专家组提交材料
①专家组成员名单经组长签字后于10月15日前由各组秘书交评建工作办公室。
②自评专家组校级检查日程安排(附件6)于11月15日前经组长签字后由各组秘书交评建工作办公室。
3.各项目建设组根据学校自评结果开展自评自建,11月底完成分项自评报告,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四、工作要求
学校自评是做好审核评估工作的基础,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自查工作,认真学习审核评估方案,既总结亮点和特色,也要深刻认识现阶段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进教学和教学管理改革。
学校的自我评估自我建设需要各部门的参与,全校各单位尤其是是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审核评估和学校自评的重要意义,以服务学生发展、服务教学为原则,全面梳理查找现行制度设计、管理及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师生意见较大的问题,区别轻重缓急,清理规章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推进管理改革。同时积极配合教学单位自评需要,提供各类数据信息。
评建工作办公室设在质量监控处,联系方式:
办公房间:主楼242、241室
联系电话:84659036(陈岚)、84659654(史晔华)、84659652(杜江)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
2.自评报告撰写要求
3.自评专家组成员名单
4.院系评建工作组名单
5.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相关表格
6.自评工作校级检查日程安排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