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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质字[2017]3号 关于做好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利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了进一步保障和提高学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请二级学院、系(部)做好学生评教(含网上评教、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师生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和途径获取的信息)、教学督导评价、同行评价和领导评价等课堂教学监控信息的反馈与利用工作,要求如下:

1.各部门要主动、积极、及时的做好本部门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统计、分析、反馈、和有关整改落实工作。

2.各部门应探索并建立有效的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利用机制,确保各项监控信息能真正充分用于改进课堂教学质量。

3.各部门需做好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与利用的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内容至少应包含:上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结果、本学期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师生座谈会反馈、教学督导评价、同行评价和领导评价等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反馈与利用情况),由各部门存档,并于学期末(20171230日之前)报质量监控处备案。

 

质量监控处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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