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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中做,在做中学——记法学院2013级学生的模拟法庭活动

发布日期:2015-06-29点击:发布人:

2015年6月23、24日两天,法学院2013级学生在模拟法庭教室进行了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课程的模拟法庭活动。这是法学专业将实践环节融入课堂教学的生动范例。

23日的民事模拟法庭是审理一起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要求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的案件,参与模拟法庭的同学来自1班,刘晓丹任审判长,合议庭其他成员包括审判员廖丽娟,人民陪审员高文文。原告乔芳畦,原告代理人于瑞卿、程孟超,被告人白梦莎,被告代理人杨蕊、张恺琦,证人张仟仟,法警王燕,书记员程海赛。指导教师是刘春玲副教授。刑事模拟法庭审理的是一起非法行医罪案件,参加人员由2班部分同学组成:合议庭由曹茜任审判长,朱鑫安、韩雪担任审判员,公诉人郭梦怡、程思瑶,辩护律师高慧敏、邵婷婷,法警沈婉晶、席梦茹,证人宁丝、饶崇悦,被告人陈仙蓉,书记员季路萍。指导教师为张荣丽副教授。

两次模拟法庭均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与规则,开庭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合议庭入庭后开始案件审理。以刑事模拟法庭为例,审判长查明被告人信息,并告之当事人权利;随后的法庭辩论,由公诉方首先宣读起诉书,控辩双方就所掌握的证据进行了质证;法庭辩论环节双方也就举证问题、被告人的定罪量刑等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随后由被告人发表最后陈述。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其他同学到场旁听。

庭审结束后,指导教师对这两个案件中容易引起的争议和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点评,并对同学们的现场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诚恳而具体的建议和希望。旁听的同学谈了自己参加这次活动的感受,并与参加模拟的同学进行了交流。

通过这两次活动,全体同学对民事、刑事案件法庭审判流程都有了直观的体验,特别是对于亲身参加模拟法庭的同学来说,则是一次学中做、做中学的实战演练,从撰写法律文书、应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到反应能力、思辨能力等都得到了锻炼和提高,是一次学以致用的全新挑战。

法学院2013级模拟法庭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也给本学期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课程的学习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法学院的领导和教师历来十分重视包括模拟法庭、诊所法律教育、旁听参观等在内的教学实践活动,因为这是实现法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应用型女性法律人才的——的有效方式。

根据同学们在这次模拟法庭上的表现,法学院将从中挑选表现优秀者组队参加下半年的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活动。在以往取得优秀成绩的基础上,相信2013级学生会再创佳绩,为法学院争得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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